您所在的位置: 理婚律师团队 >婚姻课堂

律师介绍

理婚律师团队创始人 韦红露律师 理婚律师团队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采取团队化办案,注重内部分工,各组之间通力配合,力求快速、高效地解决客户的法律问题。详细>>

在线咨询

验证码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理婚律师团队

电话号码:025-58782209-8010

手机号码:18795966288

邮箱地址:771656290@qq.com

律所名称: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新城科技园B5栋13楼

婚姻课堂

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力?

今天这一讲,我将带大家了解一下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有首诗说“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现在是什么都快,邮件聊天视频,使得所有人的距离不管多远,只要愿意,一生可以爱很多人。正是因为这种沟通的流畅也使得夫妻关系出现了很多意外。所以,现在很多家庭为了给婚姻加上一把安全锁,选择了签订忠诚协议以维护夫妻感情,或者说是如果夫妻感情不能维护那也能获得财产上的补偿。那么,夫妻间的忠诚协议究竟有没有效力呢。

分析之前,我们先来看这样一则真实案例。

小易和小夫是大学同学,双方经过四年的相处,也逃过了毕业的分手大潮,终于进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这样的婚姻也没有逃过七年之痒的魔咒。事业有成的男人总会吸引很多年轻的姑娘。正当小易与小夫的感情褪去了激情,小林就闯进了小易与小夫的婚姻。小林年轻,充满活力,小易就这样出轨了。最终被小夫在手机上发现了双方的暧昧。这么多年的感情,也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家庭的和睦,小夫选择了信任与原谅,让小易签下了一份忠诚协议,要求如果小易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则放弃夫妻财产分割权,所有财产归小夫所有。然而,忠诚协议并未挽回这个家庭,小夫发现此后小易竟然与小林还保持着长期的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且生育了孩子。最终,小夫选择了诉讼离婚,并要求财产归自己一人所有。

最终法院认为,《忠诚协议》以惩罚性财产分割方式强化夫妻间履行忠实于配偶的义务,并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公序良俗及法律禁止性规定,亦未限制小易的婚姻自由,因此合法有效的。另一方面,双方约定内容作为附条件的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可执行性,应受法律保护。小易在与小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林存有婚外情及婚外性行为,小易违反了《保证书》中所作承诺,应按《忠诚协议》中的约定,其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小夫所有。据此,判决涉案房产归小夫所有。

通过上述的案例,想必大家已经有一个初步的观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是有效的。但是我也要提醒大家,协议虽然有效,但是实践过程中对协议内容是否全部有效存在很大的争议。在以往的司法案例中,有些忠诚协议是被法院认可的,有些忠诚协议被法院否定。

从我实践经验来看,目前在关于忠诚协议的判决主要有以下两种趋势:

第一,损害赔偿金的调整。通常情况下,为了体现出“忠诚协议”的惩罚性,通常忠诚协议中会约定一个天文数字的损害赔偿金,如果法院全部支持则显然会影响另一方的实际生活,如不支持则与法院认定“忠诚协议”的履行力存在冲突。因此法院一般会依据当事人支付能力、当地社会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约定的金额调整损害赔偿金的金额。

第二,净身出户条款多数不予支持。在大多数“忠诚协议”中都有“净身出户”的表述,通常是约定过错方在离婚时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而由无过错方获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

所以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夫妻需要签订“忠诚协议”的,需注意以下问题:1.必须是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被胁迫,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2.不要出现诸如“不得离婚”、“提出离婚者”等限制对方婚姻自由的字眼;3.抚养子女为父母的法定权利,不得约定一方出轨则失去对孩子的抚养权;4.最好不要出现诸如“净身出户”这类过分增加对方义务的条款。

虽然说忠诚协议有一定效力,但我认为若想彻底解决家庭矛盾纠纷、保持婚姻稳定,还需要夫妻双方在关心照顾家庭、彼此尊重等方面共同努力。

好了,本次的课程到此结束,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理解婚姻,理性对待婚姻。理婚律师团队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代理服务。

lihunwang.net 备案号: 苏ICP备19028601号-1
联系地址:南京市新城科技园B5栋13楼
手机:18795966288

ENGLISH

添加微信 ×

扫一扫免费咨询